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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书吧 www.laishushu.net,最快更新警察陆令最新章节!

r />     这个时候关注青山的人就很多了,这边的特警们,最是尊重强者。青山虽然是后辈、也没有什么技战术,但依然得到了大家的尊重。

    王翰教他一些技巧的时候,也有好几个人在看,而且从旁观者的角度,帮他指正。

    这样的生活,青山非常喜欢,进步也很快!

    也许几天的学习并没有什么,但他可以回去慢慢练!

    王翰非常喜欢青山,还给他录了一些视频,留着青山回去慢慢学习。

    这可是青山工作这么久以来,第一次在陆令以外的地方,感受到这么多关心。

    这里的所有人,他都从未见过,但是没有一个人把他当外人,更没有一个人有什么不好的心思,基本上都是倾囊相授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与此同时,陆令也已经接触到了命案。

    这起命案着实有些蹊跷,陆令来了之后才知道,死者穿的衣服和鞋子,全是lv的,警方核查了一下附近几个专卖店的销售记录,很快地就找到了死者的身份。

    虽然死者购物都是用的现金,但是根据监控录像,并不难查。虽然深州市是大城市,这种大牌销量不少,但是如果知道具体的衣服型号和鞋子型号,很快就能找到销售记录。

    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凶手似乎非常不专业。首先,凶手把死者扔到了海里,但尸体漂了回来,而且没有看到捆绑东西的痕迹;其次,虽然说对死者进行了毁容,但衣服什么的压根没动,甚至鞋子都没脱,以至于警察很快核实了身份;最后,关于死者和死者公司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联系,看似遮遮掩掩,其实每一个都能查到,而且已经和之前抓获的大量的“骑手”及其相关的上线有了联系。

    陆令来的时候,案子办理得相当成功,甚至已经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一些情况。

    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大胖子!

    陆令觉得蹊跷,但所有人都觉得这才是正常的案子。倒不是说别人就水平低,而是这才是警察日常遇到的案子,反而陆令这种疑神疑鬼的想法才是有问题。

    绝大部分警察,接触的案件,哪怕是命案也就是这样,甚至比这个简单很多倍,有不少命案嫌疑人直接会自首。再反观陆令,他这些时间接触的案子,有一个算一个,都能拍悬疑剧。

    陆令不是愣头青,不会把这些话都跟别人说,他既然在这里,就不急,慢慢看、慢慢查就是。

    现在,刑警大队这边,正在全力核查这个胖子的相关线索。

    和陆令一起在这里的经侦警察叫林文,今年30岁,以前在派出所待过几年,刚来经侦不久。

    很显然,刘队派陆令和林文过来,就不是为了让他俩处理经侦相关工作的,就是给刑警一个面子罢了,言外之意是:“你找我要人,我给你,但是想让我干主要的工作,没门。”

    因此,也没人关注陆令和林文,换人这种事,压根都没人过问。

    “林哥,要这么说,这个人死了,我们经侦不少案件都算破案了,冤有头,债有主。”陆令装作什么都不懂,问道。

    “可不是,这个人死了,好多事也就结了。只不过他死的不明不白的,还是得看刑侦这边最终把那个胖子抓了。”林文道。

    “可这个胖子哪有那么好抓啊?我觉得这个胖子肯定已经跑了,说不定在河对面呢!”陆令道,“还没问,咱们这边的案子,跑到河对面的,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河对面好说,一些合作还是比较好开展的,只是从那边,飞哪都容易...”林文皱眉,“不过,现在特殊时期,出入境没有那么容易,这胖子除非偷渡...”

    “那就看他们的吧,咱们把账目捋一捋。”

    “你捋吧,这些账刑侦的都看完了,这公司涉及的账倒是不多,主要还是远程控为主。”林文看了看表,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,“别看了,这边食堂饭还行。”

    “林哥您先去吧,我不急。”陆令指了指肚子,“早上坐飞机,飞机餐吃得有点多。”

    “行。”

    办公室的人都走了,陆令才开始一点点地看笔录。

    这家公司人不多,但也有五六个员工,从日常经营来看,这是一家很正规的公司,每年甚至都有纳税,然而它和很多空壳公司都有联系。当然,作为一家操纵洗钱的公司,本身的纳税额非常少,也就是五六人小公司的正常纳税额。

    这里的员工目前都被抓了,有几个员工明显参与了洗钱,但他们的参与度很低,对于很多事都不了解,只是工资高、胆子大。还有两三名属于正常文职,工资也不高,知道的也很少。

    从这几个员工的笔录可以看出来,这个死者非常有钱,日常穿戴的衣服什么的都非常昂贵,但是租房住、没有车。

    死者身边有时候会跟着一个大哥,是个大胖子,死者对于大哥还是很尊重的,但是这个胖子从来不参与公司的业务。

    陆令没去看现场,也没有看尸体,从这些已有的材料,他分析死者是个白手套,目前被人灭口了。

    而且,灭口的人这么容易被发现,且漏洞百出,很显然,这个人也是白手套。

    这个倒是很好分析,毕竟东坡村的那个案子,就连村长的弟弟王洪玉,搞走私的时候都有白手套,这种洗钱的不可能没有这种中间人。

    现如今,这两个白手套,都已经成了弃子。

    如此说来...

    陆令怀疑那个胖子也已经死了,可能被沉到了大海里,而且再也不会漂上来。

    所以,真实的案件,应该是查这个胖子的失踪?

    陆令觉得,一定是前期警方针对洗钱案,查的太深入,以至于很快就能摸到这条线,所以有人为了自保,而选择了灭口,从物理上掐断这条线。

    但直接灭口自己人,属于非常脑残的做法,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安排自己人出国啊...

    杀人是需要成本的,而且成本和代价极其高昂。

    从逻辑上来说,杀人,一定是有其他的动机的,比如说死者作死惹怒了上司,或者是上司刻意用命案引开警察视线,再或者是上司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,采取杀人的方式反而成本更低。

    到底是什么呢?

    陆令拿起一张死者的照片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死者是被高温的火焰毁了容貌。根据法医的描述,凶手是在死者被掐死之后进行的操作,所以死者并没有因为毁容而挣扎。

    因为只在海里泡了一两天,还没有腐烂严重,尸体的其他身体特征还是比较明显。

    陆令倾向于本案是故意让警察发现尸体,然后把嫌疑人转向胖子,进而挂个胖子的追逃,永远找不到胖子,案子就这样一直挂着了。

    这个案子永不结案,警察就必须一直把寻找胖子作为第一要事。

    看着照片,什么也感受不到。

    根据目前的判断,死者大概率是在船上被人掐死,接着被人拿火焰喷枪烧了脸,再扔到海里的。一套操作行云流水。

    这样的操作,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说,凶手是不太顾及后果的,相对随意且简单。给尸体毁容,明显是为了展现“我已经尝试掩盖死者身份了”,实际上却没有掩盖。

    这是一种自信,他非常清楚,这样的操作,依然能让警察查到死者的身份,并没有给予警察多余的提示。

    那,凶手何以有这种自信呢?

    考虑到尸体是死了两天才漂上岸的,那应该距离海岸线有一定的距离。

    陆令有一种感觉,就是凶手开船,已经走了。

    这是人的一种常见心理,因为要离开一个地方,所以才会无所顾忌。

    高三学生,拿到毕业照,要离开的时候,那个心态和在这里的时候,完全不一样,做事、说话的风格都会变化。因为不用再被管了。

    所以陆令有一种推测,就是凶手可能已经偷渡跑了,从海上,离开了,没有回来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520快乐啊,这基本上写了,额,差不多5200字吧,祝大家520快乐。

    看到章节名,应该知道这书里的cp是谁了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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